商学院院长岗位职责

作者: 时间:2021-05-12 点击数:

武汉晴川学院商学院院长岗位职责

    第一条 院长是学院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,应在学校董事会、学校行政和党委领导下主持本院全面工作。

   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负责具体落实学校董事会、行政和党委的各项决议、决定。

    第三条 根据学校发展总体目标,负责制定本学院发展规划,确定本院相关学科与专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发展方向,着力抓好本院相关学科与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。

    第四条 领导和组织全院的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,制订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与科学研究计划,着力抓好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及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。

    第五条 负责全院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,制订本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做好专、兼职教师的选聘和专职教师的培养、使用、考核及职务晋升工作,着重抓好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、学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及学术梯队建设。

    第六条 负责做好本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有关工作,协助本院党总支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    第七条 负责本院经费预算,管好、用好各项经费。

    第八条 负责本院安全保卫、物资管理、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等工作。

    第九条 负责组织检查本院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,执行学校的考核、奖惩制度。

    第十条 负责组织召开院行政工作会议,讨论并决定本院范围内涉及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工作事项。

    第十一条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        武汉晴川学院商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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